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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会计专硕】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会计专业硕士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

会计专硕  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经济管理学院

2025年会计专业硕士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

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202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(地大研发〔2024〕58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院2025年会计专业硕士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,特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,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,以提高质量为核心,坚持“以德为先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拔”的原则,着力加强科学选拔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,不断加强监督管理,切实严明招生纪律,保证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科学公正、规范透明。

二、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及计划

专业代码

专业名称

接收推免生类型

推免计划数

125300

会计

硕士生

18

三、申请条件
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。

2.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,推荐手续完备,材料齐全。

3.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
四、接收程序

1.预报名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,于2024年9月27日前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(第一批复试报名截止9月22日12:00,之后报名的考生我院另行组织小规模复试)。

2.提交申请材料。申请考生请于9月22日12:00前提交提供统一格式的个人简历(见附件1)及以下材料(以下材料按照附件1要求顺序放置简历后,并合并成一个PDF文档(命名:姓名+报考专业+毕业学校+成绩排名+推免生简历)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2761272259@qq.com。

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;

②学生证原件扫描件;

③学籍证明材料: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学信网申请下载);

④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(需加盖推荐学院教务科公章)扫描件;

⑤所在学校推免资格证明材料(包含“学分绩点、专业排名(名次/总人数)等信息”,盖推荐学院教务科公章);

⑥外语水平证书(如:英语四/六级、TOEFL、IELTS、小语种成绩)扫描件;

⑦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(包含但不限于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,省部级学科竞赛奖励,承担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或工作量,其他获奖证书、社会实践等)扫描件。

3.材料审查评议。我院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、评议,确定复试名单。9月25日前,分批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,并在学院官网公示复试考生名单。

4.复试。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考生须按要求按时参加复试。

5.完成复试录取手续。系统正式开通后,申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以下简称研招网)的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完善个人信息、填报专业志愿;我院向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。申请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(2个小时)登录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,否则我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。接收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,不再参加统考。

6.对于未参加推免预报名或复试、直接在研招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,我院将多批次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复试。申请考生须及时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。

五、复试

1.复试对象

校内外报名的所有申请考生。校园开放日面试合格的申请考生仍须参加本次复试。

2.资格审核

我院依据材料严格核对考生的申请信息,按接收条件严格审查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。

3.复试形式

我院采取线上面试 方式进行复试。

4.复试时间

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学院统一通知。

5.复试内容

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实践能力、外语听说能力等。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。

六、录取

1.复试成绩

复试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评分,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。复试成绩=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(满分80分)+英语听说(满分20分)

2.录取规则

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推免计划,按照申请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,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
3.学费和奖助学金

推免硕士生和推免直博生按学校最新奖励与资助相关政策执行。

七、信息公开

复试名单、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。

八、监督与申诉渠道

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:电话:027-67885153,邮箱:yzb@cug.edu.cn。

九、其他事项

1.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一旦发现申请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,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。

2.复试和拟录取阶段不组织体检,拟录取的推免生参加新生入学体检。

3.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,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,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
十、联系方式

通讯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东区档案馆楼406室 经管学院专硕中心,邮政编码:430074  

联系人:陈老师

联系电话:027-67883409

邮箱:2761272259@qq.com

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经济管理学院专硕教育中心

2024年9月21日

附件1:《2025年专硕推免生复试个人简历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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